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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堡社会调查报告

[10-09 23:41:46]   来源:http://www.jdxx5.com  调查报告   阅读:92966

概要:活动在1956年以后停办,1997年经老年协会倡议,得以恢复,定于每年的正月初九,传说中的玉皇大帝圣诞日举行,村委会将其定名为“迎春会”。亭子由过去的人抬改成用汽车拉,每年扎五架亭子,另外根据每年的属相扎一象征性的物品安置在开路的彩车上。演员由九溪小学的学生担任,女角色也不再由男性扮演。村委会还有目的的在同期组织“花环队”、“腰鼓队”参加表演以及象棋、篮球等文体活动,从而大大淡化了“抬亭子”的宗教色彩,已经近似于一场纯粹的集体文娱活动。只有部分虔诚的中老年妇女还保持着在当天备香纸和用黄纸包封的纸钱——签张,进庙焚化,及花钱买一张黄纸印制的“朝天票”戴在头上的习惯。 发生与“抬亭子”类似变化的宗教性活动是“放河灯”。农历七月十五,俗称“鬼节”,很多地区都保持着在这一天祭祀祖先的习惯,九溪亦然。比较有特色的是九溪保持着在当晚放河灯为祖先“回家”照路的习俗。只是目前放河灯时会有大批人沿河行走观看,丝毫不怕打扰了祖先的清静归途。 相对而言,九溪保留宗教色彩较多的活动是“过河”。“过河”即佛教的“浴河”,目前在安顺只有屯堡区还存在。九溪的“过河”开始于民国十七(1928)年,以后只在农历龙、马、鸡年举行,以龙年最为重要。“过河”只有女性可以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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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溪的“抬亭子”始于民国十八(1929)年,由后街的一些老者组织举办。当年这一活动影响很大,周边村寨的人纷纷来观看,热闹非凡。次年,大、小堡的老者经过与后街老人协商,决定以后共同举办这一活动,三街各扎亭子一架。在举办前由三街人分别通知各处村寨,并欢迎外村的地戏队来表演。亭子事先停于村外大龙潭,午时抬至活动场地,下午六时回村。亭子经过每家门前时各家要鸣鞭放炮,气氛浓烈。据说,当年活动时人山人海,临近村寨的生意人一早就抢占要道,小吃摊到处都是,和内地的庙会十分相似。“抬亭子”活动在1956年以后停办,1997年经老年协会倡议,得以恢复,定于每年的正月初九,传说中的玉皇大帝圣诞日举行,村委会将其定名为“迎春会”。亭子由过去的人抬改成用汽车拉,每年扎五架亭子,另外根据每年的属相扎一象征性的物品安置在开路的彩车上。演员由九溪小学的学生担任,女角色也不再由男性扮演。村委会还有目的的在同期组织“花环队”、“腰鼓队”参加表演以及象棋、篮球等文体活动,从而大大淡化了“抬亭子”的宗教色彩,已经近似于一场纯粹的集体文娱活动。只有部分虔诚的中老年妇女还保持着在当天备香纸和用黄纸包封的纸钱——签张,进庙焚化,及花钱买一张黄纸印制的“朝天票”戴在头上的习惯。 
   
  发生与“抬亭子”类似变化的宗教性活动是“放河灯”。农历七月十五,俗称“鬼节”,很多地区都保持着在这一天祭祀祖先的习惯,九溪亦然。比较有特色的是九溪保持着在当晚放河灯为祖先“回家”照路的习俗。只是目前放河灯时会有大批人沿河行走观看,丝毫不怕打扰了祖先的清静归途。 
   
  相对而言,九溪保留宗教色彩较多的活动是“过河”。“过河”即佛教的“浴河”,目前在安顺只有屯堡区还存在。九溪的“过河”开始于民国十七(1928)年,以后只在农历龙、马、鸡年举行,以龙年最为重要。“过河”只有女性可以参加,目前只有40岁以上的中老年妇女参与。活动前,妇女要“坐忏”七天,向佛祖忏悔以前的过错,保证以后只做善事。当日,参加妇女要着传统服装,挂红布,吃素油,在九溪河畔扎好的道具中象征性的走一圈,表示已经洗脱罪孽。组织者要预先扎好观音像(观音负责将坐忏内容向佛祖汇报),请僧侣诵经拜佛。 
   
  在2000年春季,九溪曾由老年协会组织,村党支部、村委会以及年轻的男子协助,举办了一次规模空前的过河活动。据说有临近七个县的妇女参加,公安局专门派人来帮助维持秩序。参加者需要事先买票,每人6元。在“坐忏”期间,每人交1元/天。所收钱款主要用于活动组织,多余钱款作为基金,用于村中公益事业。由于村里没有和尚,诵经改由道士进行。可见,随着时代的进步,传统的宗教活动也已经发生局部改变。道士参与佛教盛典,说明组织者对其教规已经不太尊重,向参加者收费更是带有一定的变相募集公益基金的性质。严格的讲,这也是对佛祖的亵渎。 
   
  离开九溪,我们8日到达[color=#000000]吉昌屯村,调查这里著名的“抬汪公”活动。在屯堡区,流行“抬菩萨”活动,所谓菩萨,实际上指的是当地人所信仰的佛、道及民间诸神,如关羽、包拯、郭子仪等等,其中以“抬汪公”最为盛行。 
   
  汪公的原型名汪世华,字国辅,世居徽州,生于南陈至德四年,后避唐太宗李世民讳,去“世”字。隋末天下大乱,群雄蜂起,汪华亦乘机起兵,割据于徽州地区,自称吴王。唐高祖武德四年,汪华奉表降唐,被封为上柱国、越国公、歙州总管。汪华降唐后尽心王事,颇受宠信。为表彰其功业,在世时唐朝政府既“为华公立生祠于刺史厅西”。高宗永徽二年,汪华归葬歙州,当地父老呈请为之立祠祭祀。以后随着汪氏后人的“推广”,逐渐遍布于徽州及周边地区,神道色彩也越来越重。对于一个为普通百姓所尊仰,以忠君爱民著称的前朝大臣,后代王朝自然会加以利用。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敕封汪华为灵惠公;宋徽宗政和七年,“晋升”英济王;元顺帝至正元年,封昭忠广仁武烈英显王;明洪武四年,封越国忠烈汪王大神。历朝诏封前后达九十二道[④]。 
   
  明初征南,大量徽州籍军士入黔,汪公祭随之被带入贵州。据说,历史上安顺九屯十八堡都有抬汪公的习俗,目前只保留在吉昌屯、西屯、五官屯等部分村寨,以吉昌屯的规模、声势最大。 
   
  吉昌屯,原名鸡场屯,现有859户,3350人,有田、冯、汪、胡、陈等姓氏。胡姓始祖胡世显,原籍徽州府歙县;汪姓始祖汪灿,族谱中称其为汪华第三十三世孙,汪华第八子汪俊的后裔;冯姓始祖冯友先,据说官至指挥使;田姓始祖田正,无官爵;田、冯、汪三姓始祖同时入住吉昌屯,后来在游泳时一同遇难。陈姓自称是闯王李自成的后代,至今祖墓碑记中仍留有“陕西衣冠原称李,黔南俎豆改为陈”的对联,是否属实,尚需查证。 
   
  吉昌屯原与狗场屯、鲍屯共抬一尊汪公菩萨。据三屯老人追忆,原来的汪公神像是“填南”时从徽州府休宁县梅林街直接迎来的,为三屯公祭。每年正月十八汪华生日那天,由上年迎回汪公的屯把神像送至三屯交界处的十八场,由另一屯接走,依次循环。相传,清末兵乱,三屯都想自己来保护神像,结果反而把神像及用具分抢为三份:鲍屯抢走神像、狗场屯抢走旗伞仪仗、吉昌屯抢得神像肩舆。自此以后三屯各自补全神器,独立祭祀。不过据我们收集到的文献资料来看,三屯分抢神像、用具的动机似乎并不单纯是为了在战乱时期主动承担护法职责。《王氏族谱·九世祖考文林郎正昌公之德绩》记载:“时有鸡昌屯、中所屯、狗场屯三处争执猪场甚剧烈,三方械斗,业已伤亡不少。有一次逢猪场期,正当三面倒戈之际,我正昌公不避锋刃,从中拦阻,且理直气壮,责彼斗者,于是一场干戈始告罢息。”王氏九世祖正昌生于清末,逝于民国初。这段记载中虽然未提及鲍屯,但明确揭示出吉昌屯和狗场屯之间存在严重的经济利益冲突,以至发展到武装械斗,这对“鸡狗二屯一家人”的民谚是个极大的讽刺。两屯冲突多年,自然难以再坚持轮流祭祀汪公的旧俗。三屯乘乱分抢汪公神像和用具与此应该有一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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