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已经刻不容缓、迫在眉睫,要抓紧抓好。仲裁队伍建设是搞好仲裁工作的基础,要请各地、州、市人事部门尽快解决机构、人员等问题。”贵州省人事厅领导也十分重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侯丽江副厅长亲自兼任省仲裁办主任。相比之下,广西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刚刚摆上领导议事日程,省仲裁委主任由人事厅厅长兼任,副主任由副厅长兼任,规格不高;省仲裁办设在人才流动开发处,尚未独立。《广西自治区人事争议仲裁办法》刚刚列入自治区政府规章的立法计划,案件受理也自然很少。可见领导重视的程度决定工作的好坏。 (二)机构和队伍建设是基础。贵州近几年始终不遗余力地狠抓仲裁队伍建设。全省9个市(州、地)、88个县(市、区、特区)都建立了仲裁委员会及办事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仲裁工作人员,使仲裁工作的开展有了组织保证。经过推荐、选拔、培训、审定、颁发仲裁员聘书等程序,全省已聘请仲裁员1223名,同时狠抓仲裁员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各级仲裁委员会都以不同形式对所有的仲裁员和仲裁办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使仲裁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贵州省还组建了仲裁员库,将仲裁员的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实行微机化管理。《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试行)》规定其仲裁庭组成方式为:“在通知申请人和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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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广西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考察报告
20xx年8月21日至27日,省暨淮南市仲裁办一行三人,赴www.jdxx5.com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受到两省区热情接待,顺利完成预定计划。兹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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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地经验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就贵州、广西两地相比,贵州省领导高度重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省长石秀诗亲自签发政府令,颁布《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提高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立法层次。王正福副省长明确指示:“开展仲裁工作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已经刻不容缓、迫在眉睫,要抓紧抓好。仲裁队伍建设是搞好仲裁工作的基础,要请各地、州、市人事部门尽快解决机构、人员等问题。”贵州省人事厅领导也十分重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侯丽江副厅长亲自兼任省仲裁办主任。相比之下,广西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刚刚摆上领导议事日程,省仲裁委主任由人事厅厅长兼任,副主任由副厅长兼任,规格不高;省仲裁办设在人才流动开发处,尚未独立。《广西自治区人事争议仲裁办法》刚刚列入自治区政府规章的立法计划,案件受理也自然很少。可见领导重视的程度决定工作的好坏。
(二)机构和队伍建设是基础。贵州近几年始终不遗余力地狠抓仲裁队伍建设。全省9个市(州、地)、88个县(市、区、特区)都建立了仲裁委员会及办事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仲裁工作人员,使仲裁工作的开展有了组织保证。经过推荐、选拔、培训、审定、颁发仲裁员聘书等程序,全省已聘请仲裁员1223名,同时狠抓仲裁员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各级仲裁委员会都以不同形式对所有的仲裁员和仲裁办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使仲裁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贵州省还组建了仲裁员库,将仲裁员的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实行微机化管理。《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试行)》规定其仲裁庭组成方式为:“在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前来领取《受理案件通知书》和《答辩通知书》的同时,向各方当事人提供仲裁员库名单,并提出本案仲裁庭组成人数建议,由各方当事人共同仲裁员库中选定本案仲裁员。”体现了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广西14个市、86个县中有56个县劳动、人事部门合一,人事争议仲裁借用劳动争议仲裁庭。
(三)建章立制是保障。为了规范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贵州省人事厅制定出台了《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试行)》、《人事争议仲裁庭纪律(试行)》等一系列与《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发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则》和《人事争议仲裁流程图》。该省仲裁办和黔南州还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遵义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有关配套制度,使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广西已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纳入政府规章的立法计划,现正等待国家人事争议仲裁立法。
(四)加大投入是必需。两省区都注重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基础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贵州省在保留仲裁案件处理费每件900元的同时,财政每年还拨给人事争议仲裁专项经费10万元,该省铜仁地区、安顺市也解决了仲裁办公经费。省暨贵阳市、黔南州都建立了专门的仲裁庭。广西南宁市城北区政府拨款10万元建立了仲裁庭。
(五)积极办案是本份。贵州省加大办案力度,及时处理人事争议。去年一年,全省共处理人事争议案73件,大多数以调解方式结案。省仲裁办去年接受仲裁申请32件,其中不予受理的19件,立案处理12件,撤诉1件。今年又接受仲裁申请24件,其中立案处理13件。广西的南宁和桂林办案较多。对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妥善处理,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而且树立了人事仲裁机构的权威和形象,争得了各级领导的支持。
二、两地问题和不足
黔、桂两省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虽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堪以为训。
一是人事争议仲裁办事机构还不够健全。贵州全省只有遵义和六盘水两个市单独设置仲裁办,其余都是与别的科室合署办公。贵州、广西两省区的县级仲裁机构,大多与劳动仲裁合署办公。两省区的县级仲裁机构大多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二是人事争议仲裁员素质有待提高。一方面,两省区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出身法律专业的极少;另一方面,兼职仲裁员普遍缺乏人事管理知识和经验,对人事政策法规知之甚少。仲裁员业务素质不高对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三是人事争议仲裁宣传力度不大。两地虽然也做过一些人事争议仲裁宣传工作,但其深度、力度和广度不够。有些基层人事部门根本就不敢大张旗鼓地宣传,惟恐当事人上门来访,“惹火上身”。
三、主要收获
通过对黔、桂两省区的考察学习,我们感到收获不小:
一是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尽管现在已经是信息时代、网络时代,有许多信息不出门便可知晓,但有些情况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实地考察,感觉就是不一样。比如我们参观了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庭,从庭徽、庭标的悬挂,到座席、话筒的配置;从仲裁庭与合议庭的分设,到仲裁员通道的设置等,都有了非常直观、深刻的印象。通过面对面的座谈,我们对同行们的精神风貌也有了直观而真切的感受,他们热爱本职、奋发向上的精神给我们以深深的感染。此外,通过实地考察,我们对黔、桂两地的风土人情也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和直观的印象。
二是开展了交流,认清了形势。通过与黔、桂两省区同行的座谈和交流,我们既学到了经验,又找到了差距。总体看来,贵州的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后来居上。其立法层次高于我省;其案件处理收费标准远远高于我省;其仲裁工作规章制度比较健全;其仲裁员库建设和仲裁员管理值得我们学习;其受理和处理案件数量也比我省略高;其经费投入和仲裁庭建设值得我们借鉴。相较而言,广西的工作相对滞后,但该区正在孕育突破,有一些好的思路也值得我们借鉴。我们感觉,我省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但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距离,还有许多拓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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