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3、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要严格遵循国家关于基本农田保护法律和政策的规制,切实将基本农田的保护落到实处。对在退耕还林中,经营效益不好、管理不善、交不起承包费又 占用了大批农田的一些业主,要劝其退出或缩小其租用地。对退出承包的土地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4、有的合同需要进一步规范,补充条款.要废除合同中的一些不对称的免责条款。政府部门的领导和基层政府的领导要进一步增强合同法治意识和正当规避合同风险的意识;要严格执行《担保法》中“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的规定,制定规范的退耕还林业主租赁、承包格式合同文本。合同签订时有必要进行公证。5、对现有业主要逐户研究分析,进一步加强引导和督促。要引导和督促业主根据经济实力进行项目的投资选项,规模要适当,不要片面追求大、宽、多。要倡导适度发展养殖业:走种养结合的道路。6、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对业主的产后服务工作。对那些产后无门路,要积极帮助其渡过难关。7、要及时兑现政策性补贴和督促业主缴纳租金。对国家有关的政策性补贴,要及时兑现;对业主拖欠农民的承包租金和农民工工资的,要督促、帮助其筹集资金,及时兑现,避免矛盾激化。同时,在出台一些政策性补助时,要注意与经济实力相适应。上一页 [1] [2]
双桥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实施退耕还林情况的调查报告,http://www.jdxx5.com